今年以来,漳州出台新政策,小区公共收益部分,可以抵扣物业费!这着实是不少漳州业主的一大福音。
今年10月,福建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指在业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的经营管理事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公共收益的30%。
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公共开支,也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水电公摊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支出。
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公共收益及其经营收支账目,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水电公摊费等为由拒绝移交。
简单浏览该政策后,还有一点需要了解,漳州有哪些事项属于小区公共收益?究竟业主能从中获得多少收益?
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范畴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
2、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
3、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害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
4、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
5、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
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其中,社区广告费一直以来都是不少小区的香饽饽,不过其中产生的收益,大多业主一直以来不得而知,随着未来专项检查机制的建立以及社区收益公示制度的完善,相信业主对社区广告费收入能抵扣多少物业费,会更加心中有数。
那么,小区公共收益可抵物业费之后,你家能省多少钱呢?这个呀,还得从物业费说起了。漳州小区,新小区物业收费高,旧小区物业费较为低廉,不过总的来说,同一时期内,物业费收费更高的小区,整体社区保养和品质会上一个台阶。
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芗城区龙文区两区热门小区的物业费收费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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