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龙海区一纳税人于2022年10月11 日出售住房金额123万元,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4750元, 并于2022年11月1日新购买住房金额163万元。2022年 11月9日申请并于当天完成个人所得税退税24750元。这是漳州市首例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漳州市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印制一万份宣传手册,重点做好办税服务大厅、房产中介机构、事务所的精准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政策红利;主动市委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已经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纳入到新的组合式存量房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机制之中。漳州市税务局将继续做好精准辅导,推进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到位,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政策要点: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有关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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