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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之谈:租二手门面房要“三项注意”

2010年10月12日 10:54    来源:长江日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生意刚开张,就不能再做了,原来是租的二手门面竟是拆迁房。昨日,工商部门发布投资警示:租二手门面房要“三项注意”。

    下岗工刘某听做早点的二房东说,做早点半年就能收回成本,刚好二房东因家人患病,想低价转租。刘某便花4万,租下二房东在汉口二曜路的早点门面。谁知,接手两月便亏本一万多。因口说无凭,刘某请工商人员帮助退租,工商人员出面后,二房东才同意退还5000元的转让费。

    今年2月,河南来汉的陈老板,路过汉口公安路时,看到一家40平方的门面上的广告:原6万门面,现因急需用钱治病,仅3万急转。陈老板租下并花了2万装修,刚做复印打字生意3个月,就要被拆迁。房东说,他与二房东的合同,就是这个月到期。因陈老板找不到转租人,5万投资只有打“水漂”。

    据统计,仅江岸工商局,两月来就收到类似租转门面投诉11件。在此,特提醒创业者,租前要三问:一问房主,房屋租期是何时?二问街坊邻居,门点以前的生意怎样?三问工商人员,是否属于拆迁范围?是拆迁房的,工商部门会事先知道,并停止再办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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