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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发布

2023年07月10日 17:16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7月7日,漳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严格按漳州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同步招生。

  今年中考中招将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为录取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预计中考成绩公布时间在7月14日左右。中招志愿填报时间:公费幼儿师范生批为7月16日,普高统招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批(含技工院校)为7月19日至21日。考生需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往年由于部分普通高中已录取的学生在政策规定时间内未到校报到等原因,部分县(区)招生计划出现缺额,因而允许根据缺额情况线下补录后报市中招办备案。今年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严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缺额线下补录。今年中职补招实行网上录取政策,五年制高职批和三年制中职批(含技工院校)常规志愿录取后若出现部分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征求志愿录取。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削减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计划政策保持不变,为了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2023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各县的招生计划削减30%。

  此外,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一经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各批次录取,均不得更改录取结果。考生在填报民办高中志愿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能力,看清楚收费标准,慎重填报志愿,一旦填报志愿并被投档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结果。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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