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漳州房产网 > 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4.1日起,公积金可以按月还贷 也可网上办理业务

2019年04月01日 17:31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记者 陈益雄)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4月1日起,全市范围将开展“住房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业务,公积金可以实现按月还贷。

  申请对象

  在漳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公转商贴息(组合)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包括该笔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

  申请条件

  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冲还的贷款已还贷二个月以上(含)且申请时无拖欠”两个条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还贷银行卡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面签《住房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协议书》后,将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上月还贷金额,划入借款人还贷银行卡。

  计算

  方式

  所有申请人冲还划款的总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上月实际还款本息额(不含提前还本和逾期罚息金额),且划款后各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均应至少保留冲还当月“月应缴存额的6倍”作为留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划款日为每月15日。

  报账式冲还贷发起后首次申请报账式冲还贷的,当月受理,次月发起冲还。报账式冲还贷变更在每月15日前申请的,当月生效;在每月15日之后申请的,次月生效;每月15日不办理报账式冲还贷变更业务。

  报账式冲还贷开办后,在早期旧版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已办理并仍处于生效状态的“逐月冲还贷”账户仍可继续冲还,但统一调整为新版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下的“报账式冲还贷”。

  此外,处于报账式冲还贷生效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除系统原因外,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借款人还贷银行卡遗失或冻结,申请人未及时申请变更卡号的,住房公积金系统仍按原卡号冲还,产生的资金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报账式冲还贷停冲满一年后,方可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业务。

  公积金业务也可上网办

  (记者 陈益雄)4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提取业务和缴存单位归集业务都可以实现网上办理。

  4月1日起,网上办事大厅开通后,个人可以在网上办理办结业务、申报业务、查询业务、公共功能。个人进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zzgjj.gov.cn/Index.html),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或者直接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t.zzgjj.gov.cn/wsyyt/),进入页面后选择“个人登录”。客户首次登录时,需先进行“个人注册”,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如果是未签约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登记的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窗口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办理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签约,方可注册。

  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的缴存单位归集业务主要包括办结业务: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个人新增、个人启封、个人封存、个人注销、职工信息变更、汇缴核定总表打印、单位注销;申报业务:单位年度基数调整、单位比例调整申请、单位解缓申请、单位缓交申请、省内转移转入申请、异地转移接续个人申请、单位补缴申请;查询业务:单位账户明细查询、单位变更汇总查询、职工个人公积金查询、职工账户明细查询、单位缴存证明打印、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汇补缴清册打印。

微信扫码分享

声明:本网大部分文章转载自第三方媒体,文章头部皆有标注来源出处,如涉及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告知本网下架处理。
0 条评论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10-2024 596fc.com 596房产网版权所有 @为互联网事业发展助跑 闽ICP备2024038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