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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买学区房孩子无法按时入学 业主被要求落户

2014年08月21日 10:03    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 次    1 条评论

  9月开学在即,漳州的杨女士却急坏了,因为她家小孩没有地方读书。昨日,她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求助,称自己是正得·格林兰庭的业主,去年买了一套房,当时开发商承诺虽然年底交房,但9月孩子就可入读配套小学。而现在学校贴出公告,必须要有户口才可以入学。如今,房子未交房,无法办理入户等手续,开发商的承诺也变成空头支票。

  对此,格林兰庭小区售楼处一负责人回应,他们并未作此类承诺。教育局表示,杨女士的孩子可就近入学,等手续齐全后再转学。

  业主:

  说凭发票可入学 如今娃却没书念

  杨女士说,买房主要是考虑到孩子读小学的问题,“去年买这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时,开发商跟我承诺,虽然今年12月30号才交房,无法办理户口、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但今年9月,孩子就可以入读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杨女士说,她特别留心咨询“还没交房怎么办”,但对方说到时候开个证明就可以了。当时,销售顾问林先生还亲口对她承诺,2013年已有20多个业主凭购房发票让孩子成功入学。

  6月份,杨女士又跟开发商确认,可否凭购房发票先入学,他们说可以。然而,8月18日,学校门口贴出一张公告,上说要有户口才可以入学,让杨女士傻了眼。

  “我们让开发商去协调,他们说学校要让开发商给赞助费,但开发商不同意。”对此,杨女士觉得很无奈。她说,前天,销售顾问还打来电话道歉,曾提到,有好几个业主遇到此类情况。

  校方:

  凭购房发票入学政策 去年就已取消

  昨天下午,闽南师大附小校长韩春茂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称,8月18日,他们发布今秋招生公告。“施教区内的学生,我们严格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韩春茂说,根据教育局的招生规定,属于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父母必须有相应的房产证,并且办妥户口迁入手续。

  韩春茂透露,2012年秋季学校第一次招生时,当地教育部门考虑到生源可能不足,确实曾放宽限制,当年父母持购房发票,就可让孩子入学。而在2013年秋季,这一政策就已被取消。

  韩春茂说,杨女士孩子的就学问题,并不是首例,除了格林兰庭外,附近的金品花园二期、永鸿国际等房产,也有不少业主到校反映情况。

  针对杨女士“只要开发商交50万元,也可就读闽南师大附小”这一说法,韩春茂称“这是不可能存在的行为”。

  开发商:

  并未向业主作过此类承诺

  在格林兰庭售楼处,杨女士的销售顾问林先生并未上班,记者联系不上他。

  格林兰庭售楼部一名兰姓经理接受采访,对于杨女士反映“购房时,开发商许诺凭购房发票,就可入读闽南师大附小”一事,她当场给予否认,称他们并未向任何业主作过这样的承诺。

  部门:

  建议手续齐全后办转学

  昨日,芗城区教育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月18日,学校就公布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及转插生入学条件、收费项目标准等,23、24号就开始登记。“都是按照省厅规定办事,不可能存在‘赞助费’的事情,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要收”。他建议,家长可以让孩子先就近入学,等交房后,房屋产权证跟户口本两证齐全,再办理转学等相关手续。(海都记者 胡婧 肖和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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