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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登记 受理截至12月31日

2013年12月13日 09:51    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平和县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工作已开始受理,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

  今年,共有200套经济适用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个人,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登记;单位集体户到镇民政办申请办理登记。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为:

  1.具有县城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4.5万元),家庭人均财产3.68万元以下(含3.68万元),单身申请人7.36万元以下(含7.36万元)。

  另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残疾人、教师、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军属、退伍军人可优先选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妇家庭为单位。单身家庭必须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方可申请。

  今年,共有200套经济适用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个人,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登记;单位集体户到镇民政办申请办理登记。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为:

  1.具有县城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4.5万元),家庭人均财产3.68万元以下(含3.68万元),单身申请人7.36万元以下(含7.36万元)。

  另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残疾人、教师、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军属、退伍军人可优先选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妇家庭为单位。单身家庭必须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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