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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时间定了!下调方案、热门问题解答来了!

2024年09月30日 19:11    来源:漳州楼市情报综    点击: 次    0 条评论

9月29日晚,央行发布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9月29日发布倡议,各商业银行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原则上将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

随后工农中建、交通、中心、邮政、广发、招商、兴业、平安、光大等至少12家银行相继发布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客户问题,交通银行也做了详细解答,详情如下:

交通银行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问答(一)

01

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调整范围是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的贷款。

02

我的利率能调到多少?

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03

什么时候可以调整完?

我行正在抓紧落实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预计将在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并在10月31日前完成。

04

怎么去申请调整?

我行将在10月31日前对符合要求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无需客户提出申请或提供材料,具体请以后续发布的操作细则为准。

05

怎么查询我的房贷利率是否已经调整成功?

我行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您可前往交通银行手机银行App查看调整结果。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06

以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是否可以返还?

暂不支持。此次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不溯及既往。

来源:交通银行

存量房利率下调方案来了!看看你能下调多少?

存量房贷下调方案终于来了!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发布公告(下称《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明确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市场化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同时,央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下称《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于2024年10月31日前应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在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批量调整后,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原则上将降至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即“LPR-30个基点”。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故北、上、深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需考虑当地政策下限。

央行还明确,自2024年10月起,每季度第一个月将在官方网站公布上个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供银行和借款人参考。

本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时间为:

1.主要商业银行原则上将于不晚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各银行操作细则。10月12日后,借款人可联系银行了解调整细则。

2.主要商业银行原则上于2024年10月31日前应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倡议》明确,鼓励各商业银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一键式操作”办理,为借款人提供便利。

3.11月1日后,借贷双方可协商调整加点幅度。

10月31日前批量调整 11月1日起可协商

《倡议》明确2024年10月31日前,商业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让借款人尽早获益。

自2024年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市场化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

在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对于新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自11月1日起,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可为按年、按半年、按季度等。需要说明的是,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要越早承受高利率。

多数人存量房贷降至不低于“LPR-30个基点”

《倡议》明确,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对LPR加点幅度高于“减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批量调整至不低于“减30个基点”。

简单来说,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原则上将降至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北、上、深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需考虑当地政策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重定价日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还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以北京为例,若按当前LPR计算、2025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假设借款人调整前的存款房贷利率为LPR+55基点,即4.75%(4.2%+55个基点)。则2024年10月30日批量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降至3.9%(4.2%-30个基点),2025年1月1日重定价日后将降至3.35%(3.65%-30个基点)。

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的,以最新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LPR减30个基点。例如,利率为4%的固定利率存量房贷,最新5年期以上LPR为3.85%,先将其固定利率转换为4%(即LPR加15个基点),再将“加15个基点”调整为“减30个基点”,最终为3.55%。

对于部分城市仍设定了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调整后的加点幅度需不低于下限。例如,北京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五环以内二套房贷的加点下限为LPR减5个基点,五环以外二套房贷的加点下限为LPR减25个基点。相应的二套房贷在批量调整时,加点分别调整为LPR-5个基点和LPR-25个基点。

如何计算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一图读懂

对于借款人如何计算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记者根据不同重定价日(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利率跟随定价基准调整的时间间隔)、不同区间房贷加点后的利率整理为表格:


假设2024年10月31日进行批量调整,假设2024年10月21日报出的5年期以上LPR跟随央行政策利率下降0.2个百分点,由当前的3.85%降至3.65%,后续保持不变。举例来看:

由于2024年2月、7月5年期以上LPR还分别下降了0.25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因此,对于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9%,明年1月1日LPR重定价后,利率为3.35%。

重定价日为合同发放日对日的,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重定价日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和2025年1月2日至2月19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9%(当时的LPR4.2%-0.3%),重定价后的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5年2月20日至7月2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65%(当时的LPR3.95%-0.3%),重定价后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5年7月22日至10月20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55%(当时的LPR3.85%-0.3%),重定价后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若按当前LPR计算、2025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假设借款人调整前的存款房贷利率为LPR+55基点,即4.75%(4.2%+55个基点)。则2024年10月30日批量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降至3.9%(4.2%-30个基点),2025年1月1日重定价日后将降至3.35%(3.85%-55个基点)。

若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借款人的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由于本次调整复杂,权威专家建议,10月12日后,借款人需关注自己承贷银行的具体调整细则。

来源:厦门地产资讯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怎么调、每月少还多少?一文为你算明白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将引导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此次调整释放了什么信号?具体能为购房者节约多少利息支出?看专家解读↓↓↓

购房者能省多少钱?

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批量调整完成后,预计这一项政策将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每年可为存量房贷家庭节约支出1500亿。

专家表示,此次存量房贷调整后,提前还贷会明显减少,也有利于银行稳定贷款规模,提高贷款质量。

存量房贷利率何时调整?

如何调整?

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让借款人尽早获益。

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说,这次调整符合市场预期,覆盖存量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去年首轮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只覆盖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这次的范围拓展了。

对于调整方式,倡议提出,各商业银行应尽快完成合同文本变更、系统改造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相关工作。目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表示,将于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公告,确保如期完成批量调整工作。

批量调整后

借款人利率可降至什么水平?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重定价日的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但在重定价日后,利率将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明确: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降至-30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简单来说,就是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基点。

存量房贷利率

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

截至7月末,全部存量房贷加权平均利率约为4.06%。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61%。根据倡议,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将降至约3.55%,调整后,利率较调整前的4.06%降幅约0.5个百分点,预计降幅为平均值,具体到每个合同将各有不同。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如果考虑到此前央行政策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10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能跟随下降0.2个百分点,在贷款重定价后,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水平还将明显低于3.55%,降到约3.35%左右,部分借款人房贷利率更将下降100个基点以上,也就是1个百分点,这将大幅节省房贷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落地!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时间明确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和倡议,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对于部分城市仍设定了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调整后的加点幅度需不低于下限。

据悉,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无需到商业银行网点办理,具体请及时关注承贷商业银行官方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全部存量房贷加权平均利率约为4.06%。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61%。根据倡议,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将降至约3.55%,调整后,利率较调整前的4.06%降幅约0.5个百分点,预计降幅为平均值,具体到每个合同将各有不同。

据测算,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批量调整完成后,预计这一项政策将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每年可为存量房贷家庭节省支出约1500亿元。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记者:吴秋余

刚刚官宣:下调!不再区分首套、二套!


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9月29日发布倡议,各商业银行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原则上将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

记者从利率自律机制了解到,目前设定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当地加点下限。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9月2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宣布,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在0.5个百分点左右。

今日21时许,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自发布以来,对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合同约定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变。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

二、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置换时,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差值。

三、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四、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加点幅度不得低于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五、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应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做好落实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有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同时废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9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此次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8月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促进贷款利率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涉及面广、期限长、受到公众高度关注等特点,发布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16号公告,明确了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形成,使较长合同期限房贷的利率能够随市场利率调整,对推动房贷利率市场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迫切需要调整优化。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回应群众关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第11号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问:当前房贷利率定价机制的问题是什么?如何完善?

答:根据合同约定,房贷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房贷合同期限普遍较长,固定的加点幅度无法反映借款人信用、市场供需等因素变化,一旦市场形势发生转变,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扩大。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需要优化制度设计,促进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以适当方式变更合同。

2023年8月,为充分响应群众诉求,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引导商业银行,采用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等方式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取得较好效果。但由于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下加点幅度不能自主调整,近期新老房贷利差矛盾再次累积扩大。商业银行将通过行业自律协调一致,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但上述方式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新老房贷利差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破除制度性障碍,促进商业银行、借款人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问:此次公告调整优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主要进行了如下优化: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后续,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商业银行进行批量调整,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并维护合同严肃性。

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问:公告发布后,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调降?

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各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无需到商业银行网点办理,具体请及时关注承贷商业银行官方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批量调整完成后,借贷双方还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今日21时许,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9月24日

来源:新华社、南方都市报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政策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95588等渠道公布具体操作指引及相关事宜,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农业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定价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开展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我行后续在中国农业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99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敬请留意。

如需帮助,您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微信公众号咨询。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扩内需促消费,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制定实施细则,同时进行技术准备,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66等渠道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敬请留意。我行将及时回应客户关切,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

您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66进行咨询,如需安装我行手机银行APP,请使用苹果或安卓移动设备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客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回应客户关切,降低居民融资成本,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我行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交通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开展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

我行将提供高效便捷的多渠道服务,依法合规组织实施,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后续我行将在交通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告,敬请留意。

如需帮助,您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59咨询。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回应客户关切,降低居民融资成本,我行坚决 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政策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我行正在抓紧制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实施方案,拟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公告,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招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24〕第11号》政策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开展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兴业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平安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我行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平安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95511-3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光大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降低居民融资成本,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我行正在积极制定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实施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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