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漳州房产网 > 二手房 > 二手房讯

全面推行!漳州市区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方案出台!附流程、材料要求

2022年11月13日 21:32    来源: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次    0 条评论

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方案

漳不动产〔2022〕21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有效促进二手房与一手房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经过1年多来的先行先试,已办理抵押状态下的夫妻加名、继承、离婚析产、二手房过户等业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尚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需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卖方原贷款,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房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二、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含芗城区、龙文区)

三、实施的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

四、具体要求

(一)业务流程

由银行同意出具《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买卖双方备齐过户有关材料,三方(四方)共同到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二)收件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明证明材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6. 买卖合同

7. 新主债权合同、新抵押合同(需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业务(买方)的提供)

8. 不动产登记证明(需办理抵押权注销(卖方)的提供)

9. 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10. 涉税联系单

11. 银行同意注销书面材料(需办理抵押权注销(卖方)的提供)

五、工作要求

(一)联合各金融机构及住建部门,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提高登记效率。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升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切实提高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各不动产登记处参照执行。

附件: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材料清单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流程图

3. 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

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来源: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微信扫码分享

声明:本网大部分文章转载自第三方媒体,文章头部皆有标注来源出处,如涉及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告知本网下架处理。
0 条评论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10-2024 596fc.com 596房产网版权所有 @为互联网事业发展助跑 闽ICP备2024038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