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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发布管控通告 执意外出返回者一律隔离!

2020年02月07日 17:36    来源: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次    0 条评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更加有效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即日起至疫情解除为止,请全区居民群众自觉做好居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

(一)除采买生活必需品、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的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尽量不要外出。

(二)外出人员应按规定落实佩戴口罩等基本防护措施。外出采买人员(原则上每户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买)不扎堆购物,不聚众聊天,不逗留闲逛,采购完生活物资后即刻归家,请自觉抵制设卡不规范的商超。

二、对省外疫情重点区域进入龙文区人员一律劝返。区内人员一律不去该区域,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隔离观察14天。漳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镇街报告、登记。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镇街报告。

四、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五、辖区内的一切公共休憩场所,如凉亭、地下室、小区内业主活动中心等,一律不得有人员聚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棋牌等娱乐及各类民俗活动等)。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镇街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故意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劝导居民群众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辖区所有村、社区、小区、写字楼、办公楼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出入口设置卡点,并关闭不常用通道;每个进入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镇街报告。各村由所在镇街督促落实“封闭式”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区城管局牵头所在镇街继续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封闭式”管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的镇街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各单位办公楼由单位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对落实管控责任不到位的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对居家观察人员,各镇街、村(社区)必须采取管用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留观人员私自外出,严防疫情风险扩散。违反居家观察要求的,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从集中观察时间算起。

十一、各镇街、村(社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具体防控办法。

十二、鼓励群众举报,欢迎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线索。龙文区及各镇(街道)联系电话如下:

龙文区联系电话:0596-2130260

步文街道联系电话:0596-2161018

碧湖街道联系电话:0596-2167716

蓝田街道联系电话:0596-2131080

朝阳街道联系电话:0596-2170070

景山街道联系电话:0596-2109070

郭坑镇联系电话:0596-2188189

蓝田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0596-210092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龙文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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