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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开展客运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半年后市区禁行

2019年12月20日 12:33    来源:海峡导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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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三轮车司机在看“整治通告”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漳州市区营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变成了“真空”,导致人力三轮车问题突出。
 
近日,芗城区将开展人力三轮车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一直持续到明年6月,收回已核发的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最终取消现有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并禁止在市区通行。
 
问题突出退市是大势所趋
 
在采访中,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道,现在在漳州市区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近千辆,从业人员大多年龄偏大,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性差,经常违反单双号上路行驶,随意进入禁行区域、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擅自加装动力装置,因速度过快又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而造成的事故也不在少数,给道路秩序、交通安全、客运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该负责人称,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力三轮车的营运,影响了城市形象、影响了城市交通、影响了公众安全,人力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专项整治将持续半年时间
 
近日,客运人力三轮车的从业者陆续收到了《关于在市区开展人力三轮车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从12月16日起,芗城区开展人力三轮车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这份通告内容不仅酝酿很久,考虑很多方面,也有征求多个部门意见,才最终定下来。”漳州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让三轮车从业者都能接收到这份通知,不仅通过网络媒体等进行宣传,还发放了纸质通知书告知。
 
根据方案,整治时间从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整治内容为收回已核发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牌照,取消现有人力客运三轮车的营运并禁止在市区通行。
 
从2020年7月1日起,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将对继续上路通行及非法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此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动退市给予补贴和奖励
 
这份《通告》中,还详细列举了补偿方案,其中给予退出营运的车主一次性补助金1500元。根据主动退市、上交车身及牌证的时间段另行给予差别化奖励。具体为:2019年12月16日8时起至2020年3月31日18时止,每辆奖励2000元;2020年4月1日8时起至2020年5月31日18时止,每辆奖励500元;2020年6月1日8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18时止,没有按规定退市、没有上交人力客运三轮车身及营运牌证的,只对车辆退出营运进行补助,不再享受其他退市补偿奖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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