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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6号线漳州段变更 社头停车场功能将升级

2019年08月13日 17:23    来源: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次    0 条评论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漳规审[2019]T055号

  我分局于2018年2月5日核准的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6002018S3002号)。因厦门市提出先期实施林埭西站至官任站(与1号线换乘站),与漳州(角美)延伸段同期实施、贯通运营。6号线采用分期建设和运营方案后,由于原磁窑车辆段不在先期实施段范围内,停车场无法满足线路运营、检修需求,需将原社头停车场功能调整为社头车辆基地,故需对原办理的选址意见书予以变更。2019年8月5日,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分局提出申请,并交回原核发的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原件。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78号,为满足初近期运营需求,同意将社头停车场功能升级为车辆段,其用地面积也相应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6002018S3002号)原选址红线图依法收回注销,并重新核发选址红线图;项目总用地面积由原来的“地上用地面积约218998㎡,地下用地面积约418293㎡”调整为“地上用地面积约283861㎡,地下用地面积约324801㎡”,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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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现履行进行陈述、申辩和有要求听证权利告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注销[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办公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文圃大道1号。

  邮编:363107 网址:www.tiz.gov.cn,ghj.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6777246,联系人:肖登枝。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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