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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至12.2日 我市将暂停受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

2018年11月01日 11:40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记者昨日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12月3日上线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为确保新旧系统切换及全量数据信息迁移工作顺利开展,该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将于11月26日起至12月2日暂停受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个别业务根据系统上线的要求,需提前暂停办理。

  11月12日起至12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转出业务;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业务;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发放。11月23日起至12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和汇缴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还款日在11月26日至11月30日之间的,银行将暂停从个人还款账户扣款。12月新系统上线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还款金额后,再进行自动扣款。此次延迟扣款不会造成逾期,不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征信造成影响。

  12月3日新系统上线后,新增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中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将分别实行以1元为单位的整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原有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暂不变动。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需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记者 蔡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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