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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2018首场土拍3.28开槌 4宗地块迎来出让

2018年03月09日 17:45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及龙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现场公开拍卖的 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简介

  ( 一 )地块位置、面积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建设期限、拍卖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二、出让条件:

  一)本批次拍卖地块以“净地”出让。出让人将按地块现状交付土地,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若竞得人认为需对场地进行土石方平整的,由其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二)拍卖地块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者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善。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依法设定保留价。

  四)拍卖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包括规划部门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不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印花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室使用权价格,由竞得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按有关规定配置并无偿移交相关单位。地下空间开发必须符合《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及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地块的车位配置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六)2018P04宗地应配套建班幼儿园一座,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使用,其建筑面积纳入地块计容总面积。

  七)2018P01、2018P02、、2018P03宗地沿城市道路滨湖路、通湖路应设置沿街店面,沿迎宾大道不得设置沿街店铺。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者应提交联合竞买者各人所占比例份额协议书。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禁止不良信用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144 号)之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取得国有土地后,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的,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违法占用土地、非法交易土地受到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其参与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公告起始时间:2018 年 3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有意竞买者可于 2018 年 3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日(每 日 8:30 至 11:30、15:00 至,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中心咨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

  竞 买 保 证 金 缴 交 截 至 时 间 :2018年 3月 27日我局将在 2018 年 3 月 28 日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上午至 10:00(北京时间)登记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持竞买标志牌参加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2018年3月28日

  拍卖地点:龙海市钻石大酒店

  五、其他事宜:

  一)龙海市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具体组织实施由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拍卖主持人由我局指定。

  二)本次出让活动采用现场拍卖,拍卖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三)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具体要求和各宗地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的文件资料。

  四)本公告与《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五)有关拍卖出让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六 、联 系 方 式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行
  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中心
  电话:0596-6538599、
  联系人:陈女士 康先生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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