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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漳州白云小区(洪坂村)安置房公开选房公告

2017年12月07日 12:54    来源:龙海市颜厝镇人民政府    点击: 次    0 条评论

    白云小区安置房第10幢(1\2\3\4\5\7\9\11\13\15\17层)定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公开选房。本次安置房源主要为住宅房,供白云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洪坂村被拆迁户(已签订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选房安置,现公告如下:

    选房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1日至12月13日熟悉房源。

    12月14日至12月15日按选房号选取住宅房号。

    二、白云小区安置房第10幢(6\8\10\12\14\16层)、第19幢(2\4\6\8\10\12\13\14\15\16\17\18\19\20\21\22层)、第20幢(1\2\3\5\6\7\8\9\10\11\12\13\14\15\17层)、第17幢定于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公开选房。本次安置房源主要为住宅房,供龙祥南路、纵十八路、南环城路东延伸段洪坂村被拆迁户(已签订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选房安置,现公告如下:

    选房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1日至12月13日熟悉房源。

    12月18日至12月22日按选房号选取住宅房号。

    三、选房地点:白云小区6幢物业管理处。

    四、携带材料:被拆迁户须携带搬迁封房验收单原件、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选房;若本人不能到场参加选房,其代理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房屋被征收人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本次选房具体事宜详见《选房细则》。

    特此公告!

    龙海市颜厝镇人民政府

    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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