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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将复核廉租房资格 不符合条件或被收回住房

2017年06月20日 11:34    来源:漳州新闻网    点击: 次    0 条评论

    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市区保障房权限下放前已配租廉租房资格将进行复核。
    划重点
    ①条件均不符合的,将按规定办理退租手续。
    ②逾期未申请资格复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续租保障房资格,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依法收回其所承租保障房。
    复核对象有哪些?
    要如何提交复核材料?
    往下看~
    复核对象
    2014年权限下放前已配租在益民花园、惠民花园、惠民花园二期等保障房小区,并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的廉租房承租户。
    复核方式
    ①领取表格地点:
    在规定期限内到保障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领取,登陆漳州市住建局网站:http://www.zzjs.gov.cn/-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表格下载中进行下载。
    ②提交材料:
    《漳州市区已配租保障房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及表格填报说明中注明需提供的材料。
    ③受理申请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9日—2017年7月18日。
    具体安排如下:
    1、惠民花园一期、二期承租户交件时间为6月19日-7月4日,地点在惠民花园二期10号楼物业管理处;
    2、益民花园承租户交件时间为7月5日-7日,地点在益民花园经济适用房小区1号楼物业管理处;
    3、未及时在上述时间提交材料的,可于7月10日-18日期间到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一楼我局住房保障科交件。
    以上收件时间均指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注意
    ①符合廉租房续租条件的家庭仍按廉租房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
    ②不符合廉租房续租条件、但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可转为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或办理退租手续;
    ③均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租手续。
    ④逾期未申请资格复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续租保障房资格,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依法收回其所承租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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