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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渐显效力 漳州市多部门助推产业稳健发展

2014年12月11日 10:50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核心提示

  今年下半年,中央及省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金融信贷市场放宽、开发企业积极促销,这三大驱动力同时开足马力,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指导主动服务,利好因素影响下,房地产业在龙头企业的引领下积极作为,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增势,房价平稳,基本实现量增价稳。首套房认定办法调整、公积金提取及信贷政策调整、契税下调、央行降息等多重利好因素助推释放了潜在的购房需求,房企销售方面感受“暖风拂面”,营销活动现场座无虚席的场面再现,成交量显著提升,房企年终销售业绩冲刺压力减轻不少,市场的积极回应不负持币者的冷静观望等待,迟到的“小阳春”击破楼市唱空唱衰的传言。

  政策利好叠加

  多部门助推产业稳健发展

  8月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坊间所称“闽八条”)。业内的消息灵通人士敏锐地嗅到了楼市回暖的气息。

  “闽八条”公布后,市住建局立即进行传达和贯彻,并根据《若干意见》要求,立刻落实了“对商品房预售价格变动幅度不进行限制和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的政策,并草拟了《关于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请示》上报市政府研究。

  9月9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市区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市区普通住宅的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再把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认定标准。同时,市住建局转发并执行了省住建厅印发的《居民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格式文本)》的通知。

  同时,市地税局配合跟进,按《关于调整市区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通知》和住建部门出具的首套(改)房认定证明课税。目前,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1.5%税率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即起草了落实意见上报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9月5日出台了《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积金提取及信贷政策的批复》。

  在漳州楼市悄然遇冷的政策风口期,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及时推动中央、省、市有关房地产改革措施的落地执行,对有关房地产政策做出相应调整,积极作为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发展,促进了年度目标的完成,特别是销售逐月环比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数据显示,全市9月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5.49万平方米,环比8月增长19.34%;成交2963套,环比增长17.91%。全市10月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7.93万平方米,环比9月增长48.80%;成交3973套,环比增长34.09%。

  优化金融服务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仍为经营重点

  9月3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业界称为“287号文”)。在市人民银行、银监局的积极推动下,我市辖区各商业银行都已接到上级银行转发的287号文并遵照执行。

  记者了解到,各银行机构在287号文出台后,首套房房贷政策的变化情况不一。如建行总行文件中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招行漳州分行对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含征信情况等)采取差异化的定价,一般客户为基准利率上浮5%。

  据悉,全市各商业银行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运行和发展以及住房信贷投放的预期均表示乐观,特别是9月30日央行信贷新政的出台,对房地产信心的提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辖区各房贷金融机构普遍认为漳州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仍将较为健康。随着漳州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厦漳同城化的逐渐推进,辖区居民对住房的需求量日益增强,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具有见效快、远期综合收益较高、风险相对较低的特点,多数商业银行仍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作为经营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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